产品名称:芬安车载式移动供气源4瓶CGW4-T
商品简介:
• 不锈钢小推车:不锈钢车架增强防腐蚀性,可配脚刹车装置。
• 中压导管:主导管长度30m,两个分支导管长度各10m,中压导管总长度可根据需求延长至90m,供气仍然舒服顺畅。
• 4只6.8升碳纤维瓶、减压阀、供气阀、和2只全面罩等部件组成。有5升、6升钢瓶、9升碳纤维瓶选。
特点:可同时供2人使用,确保长时间工作。可及时更换起源,不银影响工作,有效节省时间。
产品技术参数 | |
气瓶水容积:6.8L | 报警压力:5.5+0.5Mpa |
气瓶工作压力:30Mpa | 报警发声声级:≥90db |
吸气阻力:≤500pa | 气瓶数量:4只 |
呼气阻力:≤1000pa | 中压导管长度:标准30M,可根据具体需求增加长度 |
【气瓶使用说明书】
1、铝内胆 碳纤维全缠 绕复合气 瓶(以下简称气瓶)充装、 运输、储存及使用等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用于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时应符合GA 124-2004《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的规定。气瓶设计寿命为15年。
2、气瓶充装压力禁止超过气瓶标签标注工作压力(基准温度20℃)
3、保持瓶口螺纹和气瓶内部干燥,气瓶的瓶阀严禁油脂沾染
4、禁止充装或部分充装任何气瓶标签上未注明的气体。
5、禁止移除、模糊或改变气瓶制造商的标签或标志。
6、禁止将气瓶完全放气(保留0.1 MPa),除非卸下阀门。
7、禁止对超过复检周期的气瓶进行充气,气瓶检验周期为1年,
检验应由经批准有检测资格的检测单位执行。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 全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经受碰撞、火烧或 其它破坏的气瓶应停止使用,并按有关标准、规范进 行检测。
8、禁止人工加热气瓶。
9、发现纤维断裂、损伤或明显划痕,不应充装。
10、禁止充装漏气气瓶
收款人:上海畅为实业有限公司
帐 号:03377500040009842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普陀区陆家宅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