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明:危险源附近的目标人群是否可暴露于某一风险水平以上。
在区域QRA中体现为区域地理图上的风险等直线,给出位置的风险信息,而不考虑此处是否有人。
通常给出可容许风险的上限和下限值。
上限是可容许基准,高于可容许基准,必须进行整改;
下限是可忽略基准,低于可忽略基准,无须进行任何改善,接受此风险;
介于两者之间,可根据事件的优先顺序进行改善。
国外通行做法:个人风险基准通常采用人口死亡率**年龄段(10-19岁)的平均死亡率乘以一定的可接受系数来确定。
个人风险基准=**年龄段平均死亡率×可接受系数
我国个人风险基准值确定
新建装置个人风险标准根据人口死亡率**年龄段的平均死亡率和可接受系数来确定。
按**的2010年统计数据,我国10-19岁年龄段平均人口死亡率为0.364‰。
计算安全距离时可根据不同的的暴露目标采取不同的可接受系数,确定可接受风险标准。暴露目标分类如下:
第1类:低密度人员场所:单个或少量暴露人员、工业开发区等。
第2类:1.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包括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2.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包括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公园、广场等。
第3类:1.高敏感场所包括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2.重要目标包括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3.特殊高密度场所包括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大型露天市场等。
新建化工装置:可接受系数取0.1%~3%
低密度人员场所:可接受系数取3%,个体风险标准为1.09×10-5/a,可取1×10-5/a;
居住类或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可接受系数取1%,个体风险标准为3.64×10-6/a,可取3×10-6/a;
低密度人员场所:可接受系数取3%,个体风险标准为1.09×10-5/a,可取1×10-5/a;
居住类或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可接受系数取1%,个体风险标准为3.64×10-6/a,可取3×10-6/a;
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特殊高密度场所:可接受系数取0.1%,个体风险标准为3.64×10-7/a,可取3×10-7/a。
在役化工装置:可接受系数取1%~10%
低密度人员场所:可接受系数取10%,个体风险标准为3.64×10-5/a,可取3×10-5/a;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或特殊高密度场所:可接受系数取1%,个体风险标准为3.64×10-7/a,可取3×10-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