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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坠落安全带检测要求参照标准(二)

作者:畅为发表时间: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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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整体静态负荷

标准要求:整体静拉力不应小于15kN,过程中不应出现织带撕裂、开线、金属件碎裂、连接器开启、绳断、金属件塑性变形、模拟人滑脱、缓冲器(绳)断等现象。安全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模拟人的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模拟人的喉部、外生殖器。织带或绳在调节扣内的滑移不应大于25mm。

7.整体动态负荷

标准要求:整体动态负荷的冲击作用力峰值不应大于6kN,伸展长度或坠落距离不应大于产品标识的数值。不应出现织带撕裂、开线、金属件碎裂、连接器开启、绳断、模拟人脱滑、缓冲器(绳)断等现象。坠落停止后,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不应出现模拟人头朝下的现象。坠落停止后,安全带不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不对称变形。坠落停止后,模拟人悬吊在空中时安全绳同主带的连接点应保持在模拟人的后背或后腰,不应滑动到腋下、腰侧。坠落停止后,模拟人悬挂在空中时模拟人的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坠落停止后,模拟人悬挂在空中时不应有任何部件压迫模拟人的喉部、外生殖器。坠落停止后,织带或绳在调节扣内的滑移不应大于25mm。

8.零部件静态符合

标准要求:零部件不应产生织带撕裂、环类零件开口、绳断股、连接器打开、带扣松股、缝线迸裂、运动机构卡死等足以使零件失效的情况。

安全绳:22kN
I型缓冲器:22kN
II型缓冲器:15kN
自锁器:15kN
速查自控器:15kN
辅带:8kN
调节扣:8kN

9.零部件动态负荷

标准要求:零部件不应产生带撕裂、环类零件开口、绳断股、连接器打开、带扣松股、缝线迸裂、运动机构卡死等足以使零件失效的情况。织带或绳在调节扣内的滑移不应大于25mm。

10.零部件机械性能

标准要求:缓冲器初始变形不应大于40mm,缓冲器意外打开作用力大于2kN;连接器自动机构无卡死、失效等情况。自锁器、速差自控器应保持灵敏度、无部件损坏、零件失效等情况。运动机构应保持初始运动幅度、力度,无明显失效情况。预设作用部件在未达到标识规定的指标时不应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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