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天津港瑞海物流爆炸、淄博润兴化工爆炸等事故发生后,大家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仓储场所与周边居民区的安全距离高度关注。所谓的“安全距离”究竟是多少呢?
1.什么是“安全距离”?
关于“安全距离”,实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因为不同情况下安全距离肯定是不同的。所以,此处我们姑且先给“安全距离”下个定义:所谓“安全距离”,是指为了避免事故发生后对周边生产、生活造成恶劣影响或导致周边群众伤亡而应该保持的距离。我们主要从“防火”和“防爆炸”两个角度去探讨,因此我们将安全距离分为“防火距离”和“防爆炸距离”两类。
2.防火距离
关于防火距离,专业术语上已有“防火间距”这个称呼,所谓“防火间距”,指的是“防止着火建筑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防火间距”主要是为了避免火势蔓延而设置的,因此这个距离往往很小,也就几十上百米的样子。所以,用防火间距来衡量爆炸事故的安全距离,肯定是不可行的。
3.防爆炸距离
关于“防爆炸距离”,此处我们把“防爆炸距离”定义为:“防止爆炸事故对周边建筑、设施造成破坏或导致周边群众伤亡而应保持的距离”。关于危险化学品的“防爆炸距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周边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的距离。
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主要有火灾、爆炸和中毒三种类型,这三种事故的发生各占总数的31.4%、 63.13%和33.13%。但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类型并不是单一的,易产生连锁反应,可同时造成火灾、爆炸和中毒等两种甚至三种后果。国内外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教训告诉人们,危险化学品装置应与被保护对象保持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