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定接触某种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程度,需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首先,应确定其危害程度的定性指标,即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其次,再评定危害程度的定量指标,即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及生产性粉尘浓度的超标倍数。该标准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共分为五级:0级、I级、Ⅱ级、Ⅲ级、Ⅳ级危害。确定危害程度时,只要将现场所获得的三项指标数据,在危害程度分级表中找到相应的位置,即可在分级表中查出其危害等级。
(1)生产性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系指生产性粉尘中含有结晶型游离二氧化硅的质量百分比。其含量高低对矽肺的发生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该标准中将其划分为四类:即含量等于或小于10%的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含量为10%~40%的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含量为40%~70%游离二氧化硅粉尘,以及大于70%游离二氧化硅粉尘。
(2)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系指工人在一个工作日的接尘时间内吸入含有生产性粉尘的空气总体积。在接触同一种性质的生产性粉尘行业中,由于工人所处的生产条件不同。劳动强度和接尘作业的持续时间差异悬殊,因而实际吸入到肺内的粉尘亦不同。考虑到我国生产方式的复杂情况,将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作为一项定量指标,列入分级标准。工人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实际包括两项内容,即工人接尘工时调查,以及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的测定。该指标既表示工人劳动强度的大小,又反映工人实际接尘作业时间。
(3)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是指作业场所实际测得的粉尘浓度值,超过国家标准的倍数,计算方法如下:
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倍数= 粉尘实测值/该粉尘**允许浓度
然后,取几次所测定的粉尘浓度超标倍数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例如,某铸件清理岗位使用的天然砂时,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是99.50%。一个工作日中一个工人的肺总通气量6999升/日·人,作业场所中粉尘浓度是4毫克/立方米,国家标准规定**允许浓度是1毫克/立方米,根据计算,超标倍数为3,在表3—2中找到相应位置,查出该岗位粉尘危害程度为Ⅲ级。
该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以及引起化学中毒危害性粉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