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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放射性物质的个体防护

作者:上海畅为发表时间:20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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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全国辐射防护委员会日前公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06年美国人在接受临床成像检查时人均受到的电离辐射量比1998年增加了近5倍。报告提醒说,放射性医学检查的副作用不容忽视。

 

    放射性物品的分类:一是按其物理状态可分为固体、液体、粉末状、晶粒状、气体放射性物品;二是按其释放的射线可分为放出α、β射线放射性物品,放出β、γ射线放射性物品,放出αβγ射线放射性物品和放出中子流的物品;三是按其获得方法,可分为天然放射性核素和人工放射性物品;四是按其毒性可分为极毒、高毒、中毒、低毒:五是按其储存管理可分为一类放射性核素、二类放射性化学试剂的化工制品、三类放射性矿砂、四类涂有放射性发光剂的其他物品。

 

    放射性物品很容易造成较大面积放射性污染,处置技术要求高。在使用、储存、运输、维护、报废、退役等过程中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放射源泄漏事故,但受害者往往不易察觉。它可通过辐射污染空气、水进行传播,处置过程极其复杂,对泄漏源侦检、控制、个人防护、疏散救人行动都有特别的技术要求。以下将简单介绍放射性物质的防护措施:

时间防护:我们知道人体接受射线照射的量是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增加的,所以就要想办法减少接触时间,这就要求作业人员在进行放射作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务求熟练、迅速,或作业人员采用轮流替换的方法防止担任受到大剂量射线照射;

距离防护:距放射源的距离越大则射线的能量就越小。根据放射物质的这一特点,在日常作业中,尽量采用机械操作方式,增加人与放射源的距离,从而达到有效防护的效果。但要注意,距离防护措施对中子射线不适用;

屏蔽防护:虽然通过控制时间、距离可以减少人体受照剂量,但为了达到电离辐射应用目的和对照射程序的有效控制和操作,客观上不允许无限制地缩短受照时间和增大距离,为达到有效的防护目的,可以在操作部位和放射源或射线装置之间放置一种能有效吸收射线的屏蔽材料,从而减弱或消除射线对人体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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