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我国首部洗眼器国家标准GB/T 38144.1-2019《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1部分:技术要求》及GB/T 38144.2-2019《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正式颁布。
洗眼器标准规定的喷头出水高度宽度:
洗眼器只具备洗眼功能时,在洗眼器启动后,冲洗液应在1s或者更短时间内自动喷出。持续使用时间不得少于15min,且冲洗液流量应至少为1.5L/min。当洗眼喷头同时具备洗眼/洗脸功能时,洗眼液流量应至少为11.4L/min,并持续不少于15min。
喷淋式洗眼器的出水浏览及宽度:
当喷淋器启动后,冲洗液应在1s或者更短时间内自动喷出。喷淋器应以至少76L/min的流量提供冲洗液,保持连续冲洗至少15min。
喷头喷水的高度应该2,080mm~2,440mm之间。在距离使用者站立平面1,520mm的地方,喷淋范围直径最小应为510mm,冲洗液分散形式应始终保持一致并充分散开。
洗眼器的安装位置: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宜安装在作业人员10s内能够达到的区域(一般情况下,人以正常步速行走时,10s平均可以走15m)。洗眼器应安装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的同一平面上,同时需考虑前往设备的路线中避免障碍物的阻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