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最重要的是注意安全,不管在任何场所都得格外小心,一旦发生意外,那么将会是得不偿失的,特别是在化工厂上班,保护措施一定要做到位,不然就很可能受伤。而最近,家住河南的张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她向记者反映自己的脚前几个月在化工厂上班不小心烧伤了,现在找到公司要求赔偿,可没有一个负责人出面解决,为此她感到很无奈,记者闻讯后就赶了过去,来看看到底是啥情况?
“化学物品烧伤了,你看我脚成啥样了。”张女士一见到记者,就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在3月6号那天,张女士经朋友介绍来到当地一家化工厂上班,具体工作是在厂里制作洗衣粉。当天是她第一天在化工厂上班,所以穿的都是自己的鞋裤,当她弯下腰挖洗衣粉原料的时候,不小心把原料弄撒到脚上,当时脚就被烧伤了。随即张女士向记者展示了烧伤后的照片。
从照片中可以看到,张女士的脚烧伤很严重,用张女士的话来说就是“肿得跟气球一样”。张女士告诉记者,现在脚还没有完全恢复,仍然不敢走路,一走路还是很疼。对此记者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那当时您没有穿防护措施?张女士回答说:没有,就我没有穿防护措施,别人都穿有防护鞋。张女士认为她这是属于工伤,所以公司应当赔偿。
张女士告诉记者,之前她陪同老公去公司去找负责人协商理赔的事情,可是负责人的态度却让她很失望,工厂里没有一个人出来接待他们,对于她的事情不管不问,所以现在才找到记者,希望记者能帮忙讨个说法。了解情况后记者陪同张女士以及她老公(张先生)来到了公司,不过公司负责人并不在场,随后记者电话连线了负责人。负责人表示稍后会赶过来,他会先安排一个工作人员进行对接,经过一阵等待记者见到了工作人员。
张女士见到工作人员情绪有些激动,她质问工作人员:你们领导不管不问什么意思?随即张女士转过头来对记者说道:上午来你知道他们说啥吗?他们说就不会烧这么严重,说完之后就一直把我们晾着,等了很久期间没有一个人出面处理。对此记者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记者问工作人员:公司到底是啥态度?工作人员表示:我代表不了公司,现在领导还在外地出差。
记者一听说领导还在外地出差,立即表示质疑:刚刚领导不是说马上就赶过来吗?张先生听到工作人员这么说,随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么大个公司,领导说话就等于放屁,这不就是骗人吗?顿时,工作人员就着急看了,他反驳道:你这是什么行为?工作人员不认同张先生的说法,他觉得张先生是在污蔑公司。对此张女士表示:你说这是啥行为?我们是受害者,两三个月了,连路都走不成。三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争吵,随后记者出面进行了调解。
记者认为既然是公司没有发放防护措施才导致张女士手伤,那就说明公司的防护所持没有做到位,公司肯定是有责任的,因此公司必须负责。工作人员也表示:按照法律规定确实是应当如此,既然是在公司受的伤,那么我也只能配合你们。随后工作人员让张女士说明一下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会在内部调查一下,到时候按照工伤来赔偿,该赔多少赔多少。对此张女士表示可以接受。
小编想说的是,在化工厂上班环境肯定十分恶劣,也极其危险,如果不带防护措施去上班肯定容易发生意外,张女士的遭遇就是最好的例子。希望公司能够尽快妥善处理张女士的事情,给她一个交代。那么对于公司最开始推卸责任一事,你们又如何看待呢?
来源:民事热点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