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哪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要将职业卫生管理作为一项制度加以建立和完善,包括: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制度;
(3)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4)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5)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处置制度等。
用人单位还应当针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具体岗位,建立具体的操作规程。
什么是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是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活动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像、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
(3)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检测、评价结果;
(4)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
(5)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
(6)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等内容。
什么是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是劳动者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关系的客观记录,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应当完整简要,能够连续、动态地观察劳动者健康状况。主要包括: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相关个人健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