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野
标准要求:参照条款3.1;摄侧≥80°,下方≥67°
2.规格
标准要求:单晶片眼罩(mm)参照条款3.2.1;≥105X50;镜片厚度(mm)参照条款3.2.2,2-3.5。
3.眼镜结构
标准要求:参照条款3.3;表面光滑,无毛刺、锐角,或可能引起眼部或面部不舒适感的其他缺陷。可调部件或结构零件应易于调节和更换。防护范围必须包括证明和侧面。
4.高强度冲击性能
标准要求:参照条款5.1.1;应能经受直径为22mm。重约45g锡球,从1.3m高度自由下落的冲击,无破碎。
5.抗高速粒子冲击性能
标准要求:参照条款5.1.2;能经受44.2m/s以上速度,直径为3mm的钢球冲击,无破碎。
6.棱镜度(D)
标准要求:参照条款5.2.1;≤0.16
7.屈光度(D)
标准要求:参照条款5.2.2;任何经屈光度在0±0.125以内。
8.可见光透射率
标准要求:参照条款5.2.3;≥89
9.耐热性能
标准要求:参照条款5.3;把镜片放在(67±2)℃的水中,保温3min后取出,立即放入4℃以下的水中,应无异常现象出现。
10.塑胶镜片的表面耐磨性能(%)
标准要求:参照条款5.5;磨料重100g,磨损率≤3;磨料重200g,磨损率≤5;磨料重400g,磨损率≤8;磨料重800g,磨损率≤13。
11.镜片的外观质量
标准要求:参照条款5.6;表面光滑、无划痕、波纹、气泡、杂质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