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不小于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2、氧气瓶、溶解乙炔瓶等均应稳固竖立,并采取防倾倒措施,或装在胶轮的专用车上使用。
3、焊接与切割中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且不得有磨损、扎伤、刺孔、老化、裂纹等,不得互换,不得用其他胶管代替。
4、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与隔热能力,手柄要有良好的绝缘层,其重量不得超过600g。
5、禁止在带压力或带电压容器、罐、柜、管道、设备上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6、在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内,不准焊接。需要焊接时,必须把工件移到指定的动火区内或在安全区进行。